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,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,现将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发布如下:
一、注意事项
(一)整体要求
此次修订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格式与内容要求以及工作组织请参照《关于修订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》(附件1)执行。
(二)目前状态
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已把2022版培养方案调入2023版且目前为可修改状态。
专业学位各类别请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性意见,结合学科专业特色科学修订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。
(三)专业变化
1.新增:
(1)直博生:制订相关专业直博生适用培养方案;
(2)全日制专业博士:教育学部 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;
(3)全日制专业硕士:
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(专业学位);
教育学部 045400 应用心理(专业学位);
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125500 图书情报(专业学位)。
(4)全日制学术型硕士:
国际教育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(外国硕士学位自主招生16人)。
2.变更(由二级学科变更为一级学科):
学术型硕士:
化学化工学院 078000 药学,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;
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10100 哲学;
社会事业学院 030300 社会学;
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。
(四)学分要求
根据《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09〕1号)(附件2)第三章“培养工作”中第十六条之规定,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低学分为35学分、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为32学分。
博士研究生所修学分请参照《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(师大研〔2021〕16号)》(附件3)。
若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学分未达到《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》(附件4)中的要求,请向研究生院提供相关依据或说明。
制定培养方案时,方案列表中的“总学分”、方案内文字描述的最低学分、方案内表格中“至少修X分”与培养环节学分之和三者要保持一致(见下图)。
(五)课程设置
1.上级要求开设的通用课程
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须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开设论文指导类课程;所有理工科类专业(含体育部分专业)须开设实验室安全类课程(数学、计科可以不开课,但应组织机房安全主题教育)。(2022版已做要求,请再次核查)。
2.培养环节
从2022版培养方案开始,各培养环节不再作为课程出现在“课程设置”表格中,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“培养”--“培养环节管理”--“培养环节学分设置”中,根据不同的“学生类别”设置相应培养环节的学分,一般按照惯例设置,如有变动,请向研究生院提供相关材料或说明,同时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“备注”一栏更改培养环节名称。务必将不需要的环节删除。(下图以“硕师计划硕士”为例。)
(六)其他
1.专业学位类别请对照2023年招生简章,注意学制变化;
2.已有课程的编号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,新设课程按照《研究生课程编号规则》(附件5)进行编号。
二、操作指南
详见《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》(附件6)第7页“专业课方案制定”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6月25日前,各单位修订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,提交至学院(部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,并根据审核意见做进一步完善。
2.7月2日前,各单位将修订的培养方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,纸质版经各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,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(文渊楼117室)。
3.研究生院对2022版各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简单进行了审查,后续会将所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给各位老师,请在了解并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基础上,参照修订2023版培养方案。
4.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,精心组织、严密论证,着重审查课程设置的规范性和培养环节的完整性,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修订工作。
联系人:李 乐 张卫刚
电 话:3326186
研究生院
2023年6月7日
附件1:关于修订2021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.doc
附件2: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办法(修订)校研字〔2009〕1号.docx
附件3: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(师大研〔2021〕16号).doc
附件4: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.docx
附件5: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编号规则.doc
附件6: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.docx